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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 关于2021年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公告

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《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》及相关规定,经市文物局批准,2021年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20名编制外聘用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条件

(一)应聘基本条件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;

2.热爱文博事业;

3.年龄为18周岁以上,50周岁以下的非事业单位、非党政群机关在职在编工作人员;

4.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、专业或技能条件。有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,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,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,熟练掌握日常办公应用软件,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、心理素质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
(二)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
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过开除处分;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的;

2.曾在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(聘)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;

3.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;

4.失信被执行人;

5.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。

二、招聘岗位

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20名,具体岗位详见附件《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2021年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岗位表》。

三、招聘程序

(一)招聘公告

本次招聘在www.iicc.org.cn发布公告。

(二)报名

报名方式:报名采取邮箱投递简历方式进行,参加应聘的人员将电子版简历发送至xakgy_2021@163.com,并备注姓名+性别+年龄+电话+应聘的岗位。本次招聘只接受电子邮箱报名,不接受现场投递。

报名时间:2021619:0020216718:00

(三)资格审查

资格审查时间:2021619:0020216718:00

资格审查由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组织实施。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。报名期间,资格初审通过后,报考岗位不能更改。报名结束后,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,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。初选结果以邮件、短信或电话形式向报名者通知。

(四)资格复审:资格初审通过后,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需要携带以下材料:

1.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2.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
3.执业资格、专业职称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
4.近期1寸免冠照片两张。

应聘人员递交上述资料仅收取复印件,收取材料由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留存。

(五)面试

招聘工作主要以面试形式进行。面试工作由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组织实施。具体时间、地点及有关要求www.iicc.org.cn公布。面试满分为100分,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,不得进入体检考察。

面试结束后,由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www.iicc.org.cn公布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。

(六)体检和考察

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组织实施。依据面试成绩,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,确定后,应聘人员在三甲医院体检,费用自理。

1.体检。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为自愿放弃。体检不合格的,取消应聘资格。

2.考察。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、业务能力等,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。考察不合格的,取消应聘资格。

(七)公示

根据面试、体检、考察结果,确定拟聘人员。拟聘人员名单由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审核汇总,报西安市文物局人事管理部门后,统一在www.iicc.org.cn公示,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、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、出生年月、学历、专业等情况。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。

(八)聘用

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,由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印发招聘结果通知,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。

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。试用期限按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和《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》(陕人发〔200619号)规定执行。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,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
四、待遇

拟聘用人员经聘用后,为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,相关待遇按国家政策执行。

五、有关要求

(一)疫情防控要求。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,接受体温测量,从进入面试地点至离开面试地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(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)。体温正常且“陕西健康码”或“西安一码通”显示为“绿码”的,方可参加面试。持“黄码”且现场测量体温不超过37.3℃,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,可进入指定地点参加面试。

根据疫情防控情况,面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,另行通知。

(二)纪律要求。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、资格复审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、资料应全面、准确、有效,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,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、面试前的资格复审,也包括考察、公示以及聘用、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,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。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,均取消应聘资格。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,按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等予以处理;构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姬冲

联系电话:029-85251916

通信地址: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68号小雁塔院内

邮编:710068

 

附件:

《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2021年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岗位表》

 

 

 

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

      2021531

2021年编制外聘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20210523.xls